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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6-02-27 阅读数: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晋师校字〔2025〕52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63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负责指导全院转专业工作,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监督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执行。

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系主任、教学秘书和相关班级辅导员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做好转专业工作。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招生录取时以定向就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

3.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者。

4.高考选科时科目要求不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对选考科目要求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5.正在休学、参军入伍或已进入退学程序者。

6.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有不合格记录者。

7.有考试违纪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者。

(三)学生录取时,若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只能转入使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基本条件

1.学生对拟转专业有正确认识,能够客观评价自身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满足拟转专业准入条件。

2.申请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或爱好的学生。

(2)因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经校医院认定。

)限制条件

申请学生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限制性条件,方可准许转专业

1.拟转出我院的学生,需满足下列限制性条件之一:

(1)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包含)以上学科竞赛1项;或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包含)以上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

(2)拟转入文科类专业的学生,高考语文成绩必须大于等于120分;拟转入理科类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必须大于等于125

(3)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爱好,且须持有与拟转入校学院拟转入专业相关的两名正高级职称教师的正式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人手写,推荐信须详细描述被推荐人的特长、转专业意愿等相关信息,且推荐信须有推荐人的联系方式、真实性担保说明,并由推荐人所在学院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2.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需满足下列限制性条件:

若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六)人数控制”的规定时,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按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3.拟在我院各专业之间调整的学生,需满足下列限制性条件:

第一学期高等数学(C)上》课程成绩必须大于等于75分。

)人数控制

我院各班拟转出人数控制在5人(含)以内;我院接收拟转入人数控制在30人(含)以内。当申请拟转出或转入学生人数超过人数控制时,依据申请学生的上学期相关课程成绩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次序如下:高等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大学英语成绩高到低

其他事项说明

1.我院转专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63号)的规定执行

2.转专业学生的毕业、学士学位授予等要求,按照转入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果因转专业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原专业的已修课程学习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进行成绩转换。

4.申请转专业学生,需严格提供符合上述转专业条件的正式证明材料。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