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首页 > 党建工作 > 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院党委的工作。负责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 

四、做好院管党的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考察工作。 

五、全面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教师、干部、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 

六、负责学院教职工的政治鉴定;搞好学院党的统战工作;领导学院工会、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七、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