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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公共管理)

发布时间:  2022-05-14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2021)

授权学科

(类别)

名称: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代码:1252

授权级别

□ 博 士

R 硕 士

2022223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一)培养目标与学位标准

1.培养目标

山西师范大学MPA学位授权点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本学位点特别注重培养MPA研究生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的核心思想、重要理论和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形势和新发展;具备较好的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能,包括调研、决策、组织、指挥、激励与人际协调等能力,以及贯穿其中的创新能力;希望MPA研究生毕业后可胜任国家行政机关等公共部门的实际管理工作。

2.学位标准

根据本学位点重新修订的《山西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将学位授予标准定为: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修满40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授予管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包括:

(1)在课程学习方面

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核心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实践等五个模块,研究生必须要修满各模块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学位,其中公共课程7学分,核心课16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

(2)在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方面

关于论文选题,有三个明确要求:其一,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研究生自己的实际工作领域或研究生具有相应的职业背景;其二,提倡研究公共管理领域内具有实践意义的应用性选题,避免纯理论研究的学术性选题;其三,论文选题聚焦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各级政府机关、党群组织、各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关于论文的形式及内容,要求学位论文注重应用导向,可采用调研报告型、案例分析型、问题研究型、政策分析型等四种类型进行写作,四种类型论文均应遵照MPA教指委发布的指导性要求。

关于论文的规范性,有四个明确要求:其一,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坚决禁止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其二,学位论文应概念正确、数据可靠、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分析严谨、文字通顺、图表规范,严格遵照《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其三,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应具有一定的难度与深度,论文成果要有一定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价值,能为公共管理实践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其四,学位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培养特色

(1)目标特色

立足山西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招生,通过联系本地实际设置的特色课程,培养本土化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过程特色

将公共管理研究生培养过程与市校科研项目合作、提供政府咨询等智库服务过程相结合,推动专任导师和研究生走进公共管理实践全过程。

2.师资队伍

本学位点主要依托于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并在全校范围内选聘优秀教师担任MPA专职教师和指导教师。现有校内导师18位,其中教授5位,副教授8位,讲师5位,89%拥有博士学位。同时,本学位点在运城学院设有MPA联合培养基地,拥有9位校外导师,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3人,7人拥有博士学位。

3.科学研究

2021年,本学位点的校内导师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共发表具有应用价值的高水平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持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各类省级项目4项;出版专著1部。

4.教学科研支撑

(1)两个平台

本学位点拥有临汾发展研究院和山西师范大学公共管理战略规划与绩效评估中心两个学科平台,通过两个平台,将公共管理研究生培养过程与市校科研项目合作、提供政府咨询等智库服务过程相结合,推动专职教师和导师以及MPA研究生走进公共管理实践。

(2)四个基地

为了促进师生科研和实践活动的有效展开,本学位点共建设了4个专业实践基地,包括与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中共大宁县委组织部等3个单位合作共建3个实习实践基地,以及与阳泉市矿区贵石沟街道水滩社区合作共建1个调查基地。

(三)人才培养

1.招生选拔

本学位点近年来招生情况良好,2021年报考人数837人,录取人数95人,录取比例11%。生源主要是来自山西省晋南地区(临汾市和运城市)的基层公务员以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

本学位点特别重视生源建设,在现有招生政策框架下,采取了多种措施确保生源质量。(1)依托与党政部门构建的合作基地,挖掘优质生源。学院先后与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中共大宁县委组织以及与阳泉市矿区政府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合作部门推荐,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公务员报考我校MPA,此类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能够在学习经费和时间上获取政策支持和保障,有效克服了在职学习的工学矛盾,保证了学习效果。(2)改革复试制度。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教育背景的考察,适当扩大复试差额比例,更客观、全面地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将那些长期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部门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急需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公共管理者选拔出来。

2.思政教育

本学位点开设了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分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要求全体专职教师结合课程内容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鼓励教师参加各级课程思政教学比赛。在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为每一年级MPA研究生配备两名兼职辅导员,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指导研究生班级建设,开展班级活动,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情况,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

3.课程教学

(1)本学位点开设的课程和主讲教师

本学位点开设的核心课程包括4门专业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和4门选设课程(公共经济学、电子政务、宪法与行政法和公文写作)。同时,本学位点还立足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需求,聚焦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凝练了三个具有特色的专业方向,分别是社会管理、地方治理与经济转型和公共政策分析,并设置了与专业方向相匹配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绝大部分拥有博士学位,具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统计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背景。另外,别具特色的是,本学位点开设了一门名为“公共管理实务”的选修课程,该课程的修课方式为:MPA研究生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参加案例大赛、参加高校和研究机构主办的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学术论坛并提交论文、参与案例编写并入库、参加不少于四次公共管理学生活动(学术沙龙、社会调研等)。通过这门课程的设置,鼓励学生参加学术研讨和案例大赛等活动。

(2)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方案

为了持续改善课程教学质量,本学位点主要采取以下做法:①强调适应专业学位特点的教学方式的运用。为了提高教学效果,结合公共管理学科自身特点,MPA教育中心定期组织召开MPA教学研讨会,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成立案例中心,组织专人编写教学案例,加强案例教学等学生欢迎、效果明显的教学方式的应用。②注重教师培训。支持鼓励MPA任课教师参加由MPA教指委、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等组织的课程教学和案例教学培训;聘请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优秀教师为MPA任课教师介绍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经验。③建立多维度教学效果反馈机制和奖惩机制。MPA教育中心在每学期末组织学生对每门课程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并向任课教师反馈评估结果和有关建议;MPA教育中心不定期组织专家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听课、检查和教学评估。对各方反馈教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各方反馈教学效果差、教学态度不好的任课教师不再选聘为任课教师。

(3)教材建设情况

本学位点专职教师王蜀磊副教授在多年教学经验基础上编写了教材《MPA学位论文写作概论》,于2021年6月出版;以本学位点多位年轻教师近年来开发的多个山西本土公共管理教学案例为基础,经张力娜博士主编的教材《中国基层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已获“山西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资助,并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签定出版协议,正在出版中。

4.导师指导

本学位点主要面向经管学院在岗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进行导师遴选;同时,考虑到部分生源来自于教育系统,特在本校选聘拥有教育学相关背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MPA研究生导师;另外,本学位点在运城学院选聘拥有丰富公共管理经验和较强研究能力、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校外兼职导师。

为规范导师选聘和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建设高质量的MPA研究生导师队伍,MPA教育中心以《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指导,结合本学位点实际,制定了《山西师范大学MPA导师管理暂行规定》《山西师范大学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山西师范大学MPA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等文件,面向所有导师征求意见后进行修订,最后经管学院院务会议审议通过。

5.实践教学

2021年,本学位点动员40余名MPA研究生组建了8支队伍参加“第五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均提交了有效案例,且其中1支队伍获得“三等奖”;组建1支队伍参加“清华大学2021年中国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大赛”,进入到复赛环节;有2支队伍参加“首届华北地区高校MPA案例大赛”并获得“三等奖”。通过参加案例大赛,让MPA研究生走出课堂,到政府、企业、社会中进行实地调研,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发现具有代表性的公共管理问题,并为这些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真正提升运用所学理论解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6.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的MPA研究生论文以问题研究型论文为主,论文选题主要来自于MPA研究生的工作实践,具有较强的应用性。本年度,共有82名MPA研究生申请答辩,在学位论文抽检过程中,有1名研究生论文复制比超过50%,按照相关规定,该研究生必须延期1年再重新申请答辩。其余81篇论文进入外审环节,其中有2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2/3的外审专家评定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规定,须延期1年再重新申请答辩。最终,79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正式答辩并通过。

为促进MPA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根据MPA研究生培养特点,由MPA教育中心制定、经经管学院院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山西师范大学MPA学位论文开题、预审和答辩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MPA学位论文的开题、预审读和预答辩以及正式答辩的组织频次、组织方式、开题和答辩是否通过等相关事项。2021年,这些文件中的规定得到了较好执行。

7.质量保证

为了促进MPA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MPA教育中心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其中特色鲜明的制度和机制及其要点如下:

(1)研究生考勤制度

采用授课教师随堂考勤和MPA教育中心抽查相结合的考勤办法;MPA研究生如旷课超过1/3以上课程学习时间,不能参加该课程考试或考查,应重修。

(2)跟班修读制度

采取跟班修读的方式安排学生缓修和重修。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研究生缓修和重修的单门课程次数不得超过2次。

(3)研究生与导师“两轮互选再统筹”制度

MPA教育中心将由导师本人撰写的个人简介转发研究生,研究生根据自己拟研究的问题和对导师的了解报选导师;MPA教育中心将选择某导师的研究生名单及研究生的个人简介转发该导师,由导师反选。被退回的研究生和名额未满的导师进入第二轮互选,第二轮互选方式与第一轮相同,在第二轮互选后,由MPA教育中心统筹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

(4)多次开题和预答辩制度

2次开题报告;2次论文预审读和预答辩,且第1次开题和第1次预答辩设置1/3以上的不通过率。

(5)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和相应的追责机制

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有责任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至答辩通过。如导师连续3年均有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不通过或正式答辩不通过情形,导师停止招生1年;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重复率超过50%,导师停招1年。

(6)弹性学制和淘汰机制

MPA研究生修学年限为3-5年,从第3学年开始可以申请学位,无论何种原因,在入学的第5学年,仍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将予以淘汰。

8.学风建设

本学位点重视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要求导师和任课教师在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教学中不断向研究生强调基本的学术规范和阐释学术不端行为的后果。同时,对学术不端行为,有明确的处理规定:(1)如任课教师发现研究生的考核作业、课业论文等严重抄袭且能提供证明的,任课教师可以取消其本门课程的考核资格。(2)导师可以要求学生提交学位论文查重报告,如通过查重报告判断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情形,导师有权不同意研究生申请答辩。(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学校统一进行的学术不端检测发现重复率超过50%的,研究生本次答辩资格取消,导师停止招生1年。

9.管理服务

为保证对本学位点的有效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直接兼任学位点负责人。同时,学院专门成立了MPA教育中心,配备中心主任1名、教学秘书1名、兼职辅导员4名,MPA教育中心的职责是协助院长起草和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撰写评估报告、对MPA研究生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导师集体研讨、组织开题报告和各类答辩、为师生教学和科研提供行政服务,等等。

(四)服务贡献

本学位点的导师团队具备提供高质量智库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并且与山西省各级党政部门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导师团队主持农业农村部、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临汾市政府各部门、乡宁县、隰县、汾西县等地政府党政部门委托的横向项目(包括编制各类规划、撰写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等)17项,合同经费270余万元。

二、学位授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经费不足

目前,本学位点的基本学费为6000元/学年,总学费为1.8万元,远低于国内和省内其他院校的收费标准。而且,学费中只有不足30%的比例分配为学位点的培养经费。这意味着,以本学位点近两年年均百人的招生规模计算,年均培养经费60万左右。这些培养经费远不足以支付任课教师课时费、导师指导工作酬金、多个案例大赛调研和评审费、学位论文外审费、答辩费、导师和专职教师外出培训和交流费、专家报告费、教材建设费、教师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MPA教育中心工作人员酬金、MPA研究生实践活动支出等,以至于学位点不得不优先保证课时费、导师酬金、参加案例大赛费用、论文外审费、答辩费等刚性支出,而尽可能缩减培训费、交流费、报告费、成果奖励等其他支出,这必然不利于本学位点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提升,不利于激励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不利于学位点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归根结底,不利于本学位点长远的良性发展。

(二)师资力量不足

近年来,本学位点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在经管学院遴选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担任MPA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另一方面在本校其他学院选聘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硕博导师担任MPA研究生导师。但与迅速增长的招生规模相比,本学位点的师资力量仍远远不足。这种不足至少有两方面的不利影响:其一,生师比居高不下,2020年和2021年生师比均达到6.3:1,这意味着每位导师在各年级指导的MPA研究生数达5-6人,同一时间指导的研究生总数达15-18人,导师难以保证有充足的精力指导如此多的研究生,必然影响指导效果。其二,任课教师数量不足,使三个培养方向难以完整设置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丰富的选修课;同时,已经开设的课程只能“一个萝卜一个坑”,无法像许多师资力量充足的MPA学位点那样建立课程组,这些必然影响教学质量的提升,进而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待加强

2021年是本学位点制度建设元年,这一年,经MPA教育中心起草、学院院务会议通过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共10个,其中涉及MPA研究生考勤制度、研究生修课和成绩管理制度、学位论文管理制度、导师管理制度、任课教师管理制度等。上述制度有些是在原有的经验管理基础上深化而成,有的是首次创立。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本学位点的各项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但是,必须认识到,本学位点管理过程的规范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方面表现在现有制度体系仍不健全,在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教学案例开发资助、案例大赛参赛资助和奖励、校外导师选聘和管理、导师和任课教师考核等诸多方面还缺少明确的规则;另一方面,已经制定的部分制度执行不严格,从上到下尚未建立起“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不能搞特权、有例外,也不能因时而变”的制度化思维。

(四)教学效果待提升

当前,MPA课程教学仍以教师讲授为主,案例教学和情景教学等被广泛提倡的教学方式较少运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教师“满堂灌”、课堂互动少等问题,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也不高。而且,由于大多数MPA任课教师不具备公共管理相关学科背景,对于公共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前沿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缺少深度把握,使得教学内容的深度、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一)申请上调学费

考虑提升MPA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要和当前培养费用缺口,参考省内其他MPA培养单位学费标准,本学位点拟向学校递交上调学费标准的报告,将基本学费上调为1万元/学年,总学费为3万元,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二)扩充师资队伍

下一年度,本学位点将从三个方向着手扩充师资队伍。其一,加大在本校其他学院遴选导师的力度;其二,基于运城学院MPA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经验,考虑在长治学院、太原师范学院等省内院校继续建立MPA联合培养基地,选聘这些院校的优秀教师担任校外导师或任课教师;其三,以建立MPA“双师型”师资队伍为目标,利用我校搬迁太原后的资源优势,选聘具有丰富公共管理经验、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或研究兴趣的公共部门资深管理者加入MPA师资团队,参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指导等工作。

(三)继续建章立制

为使MPA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有章可循、有章必遵、违章必究”,下一年度,本学位点将通过不断更新、修订、创建《MPA课程教学评价与任课教师遴选方案》《MPA校外导师选聘和管理方案》《导师责任制实施办法》《MPA研究生奖励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基本实现培养环节的全覆盖,为MPA教育管理提供基本制度保障,带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更好地引领MPA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四)实行教师提升计划

为提升MPA专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下一年度,本学位点拟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方式实行教师提升计划。“请进来”是指聘请具有深厚公共管理学专业素养和高超教学水平的专家学者来我校为MPA专职教师开展讲座、交流和教学示范。目前,MPA教育中心已经与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的MPA教育中心取得联系,请这些单位派专家来我校进行讲学和交流。“走出去”是指将我校MPA专职教师派出去参加学习、培训和交流,“去处”有二,其一,依托与党政部门建立的实践基地,为教师创造机会,制定激励措施,鼓励他们以挂职锻炼、课题承担、决策咨询等形式,与公共管理实践部门展开合作,丰富教师团队的实践知识,改善MPA教师队伍“重理论研究、轻管理实践”的局面;其二,依托“师范类MPA教育联盟”等平台,与国内优质MPA培养单位联系,将我校教师分批派往这些单位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使我校教师有机会深入了解和学习这些培养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论文指导方法和先进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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