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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职称评审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28 

 

为全面做好我校2011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报送职称评审材料要求等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参评老师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要求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到人事处职称办报送职称评审材料,请各位参评老师与所在单位联系。

二、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报送时间:2011629日(周三)。具体安排如下:

629日上午报送材料的单位:

上午8:00-10:00

文学院5、政法学院6、历史学院5、管理学院(社政部)3

上午10:10---12:00

美术学院5、音乐学院7、教师教育学院6、体育学院7

629日(周三)下午报送材料的单位:

下午230430

外国语学院3、经济学院1、教科院1、传媒学院2、戏研所1、数计学院6、化材学院5

下午440630

物信学院7、城环学院2、生命学院5、生工学院3

③申报教辅及其他系列者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需上报的申报材料:

1、各类表格:

1)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表)

教师系列:

申报教授、副教授的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5;申报讲师职务的填写一式3份;

教辅系列:

申报高级者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申报中级职务的填写一式3份;

2)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辅)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按要求,请将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的登记表1份装入申报者本人档案材料)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4、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件,2011年参加外语考试者需提供人事部门考试合格证明)

5、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件,2011年参加考试者需提供人事部门考试合格证明)

6、任现职来近五年的教师、辅系列年度考核表。(由人事处统一整理)

7、学校教学指导与监督委员会教学工作考核表。(教务处统一整理)

8、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

9、现职务申报表、任职资格文件或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现聘任文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统一整理)

10、答辩书(申报副高以上者)。

11、论文、专著原件及网上检索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试行晋升教授职务对专著进行盲评,专著仅限报送教育厅职称办公室通过者。上报材料时需将学术刊物论文、著作与网上检索页(每篇文章单独检索,学院、科技处、教务处审核并盖章)一同上报。

12、材料目录清单一份。(人事处职称办网页上下载)

13、根据晋师校字[2009]41号文件规定,符合在国外进修学习经历条件附加计分的老师,请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校外事处核对认定。

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材料装袋,证书原件单独装袋以防丢失,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复印件(2-8页)统一单独复印到A4纸上,按序装订成册。

四、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费用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职务评审费(高级350/人,中级300/)

五、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人事处职称办 (科学会堂A101006)

联系电话:2051081    

E_mail:rsczcb@sxnu.edu.cn

请参加2011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认真按要求如实填写核对报送材料的各项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统一报送材料,有不清地方请咨询校职称办,并及时查阅人事处职称办网页通知。

 

人事处职称办

20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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