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学院概况组织机构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党建工作学生工作就业创业校友之家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专业介绍>>正文

公共管理(MPA)

●概况

山西师范大学是建设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点、111个硕士学位点。学校依托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领衔,建设了一批高层次优秀专业人才,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山西师范大学于2010年9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正式招生。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依托学校重点学科,整合学校优势资源,不断拓展新的领域,为有志于攻读MPA学位的学员提供最佳的学习环境。

●培养目标

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及考试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国家公务员,权力机关、党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初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综合知识(含语文40%、数学30%、逻辑30%)。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口语和专业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学习方式及年限

主要采取半脱产和在职攻读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一个月安排一次,安排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学习年限一般为2.5-4年。

●培养方式

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学位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项目策划、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毕业证和专业硕士学位证。

●导师队伍

肖黎明、邰秀军、任义科、李晋玲、吉新峰、张百顺、岳强、武文风、李京华、张力娜、常瑞祥、李丽忍、王晓云

关闭窗口

 

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电话:0351-2051204      邮箱:sxsfjgxy@163.com